摘要

科技创新是一个复杂、多元的系统工程,需要宏观和微观多主体参与实现协同共治。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总体目标要求下,科技治理更需要兼顾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以微观主体为核心推进科技创新建设。本文基于新时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目标要求,构建科技创新的双层治理体系。其中,宏观治理的核心在于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系统推进宏观政策改革,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生态环境;微观治理的核心在于通过明晰各主体的功能定位,强化自我组织和协同创新,从而激发内生创新活力。宏微观双层治理需有效贯通,共同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

  • 单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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