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海商法》将水路货物运输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致使我国一直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沿海、内河货物运输区别对待,实行两套不同的法律制度。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对环境带来不可逆的损失,事故处理必将追责。本文拟对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这两大问题进行梳理、探讨,以期给货主方法律风险管控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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