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市公共安全领域发生的一些重大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是公安机关等行政机关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的检察公益监督职能对城市公共安全亦有着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应当结合以往的实践经验,积极探索以督促协同机制为基础、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为抓手、以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为保障、以民事公益诉讼为补充的城市公共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介入方式。检察机关要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加强协作、互相支持,从而努力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检察公益诉讼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