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曹雪芹旗籍为内务府正白旗包衣,这是胡适先生考证曹雪芹生平的重要支柱之一。1921年,胡适先生根据顾颉刚先生提供的《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和《八旗通志初集》中涉及曹家旗籍的资料,以《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的曹家旗籍等于曹家每个成员旗籍且从未发生过变化为假设前提,推定曹雪芹旗籍为内务府正白旗包衣。然参照《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的旗籍认定标准,比对《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记载的曹家成员的实际旗籍情况,可以发现,《通谱》中标注的曹家旗籍并不包括曹家全部成员,而且始终处于变动之中。因此,胡适先生以《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中标注的曹家旗籍为依据、以这一旗籍包括曹家所有成员且自始至终不变为假设,得出的曹雪芹旗籍为正白旗包衣的推论是需要重新审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