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探讨十九世纪晚期至二十世纪初学者为何把书法归为"美术/艺术"这一问题。他们以为书法的艺术本质是"妙想""托意写诚""形式"等,是基于西方哲学理论并融合中国"意象"美学的判断;书法与绘画在近代"美术"上的亲缘关系在于"线条"这一关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