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经实施五年有余,目前是对该法的司法适用情况进行阶段性搜集和整理的理想时段,以便于实际地观察该法的适用效果。由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554例案件反映出该法在适用中存在着诸如识别、适用、推理、司法不确定及法院地法倾向等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包括立法和司法两方面。若意图提升《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适用效果,在立法上应加强国际私法规范的编撰,保证法律的稳定性,实现法律规范的精确性;在司法上应对法律选择的步骤进行过程干预,加强国际私法指导性案例的作用以及突破属地主义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