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应该是评价主体对评价客体价值关系的认识或判断。作为被评定的标准,价值既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又是一种主观的反应。价值的有无或者大小,会随着价值主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即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般情况下,对学生的评价是教师肯定学生的潜在价值和潜在发展趋势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