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子龙”“子龚”铭文多见于商代晚期或西周初期青铜器,目前学术界均认为“龙”“龚”同源,“子龙”“子龚”属于同一氏族。现存“子龙(龚)”铭文的器物多是传世器,专家推断该铭文器物的出土地为河南新乡辉县,但对其族属尚未有确切论证。本文通过铭文、历史文献、出土地望、甲骨卜辞记载等综合论证,认为商代豕韦氏有两个——彭姓豕韦氏和刘姓豕韦氏(御龙氏),豕韦氏在甲骨文中很可能被称为“龙方”,而“子龙(龚)”器物族属或许就是这两个豕韦氏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