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庭审是程序正义的最完整形态。以庭审为中心的司法改革,核心要求就是保护被告人的对质权。对质权能促进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增强双方庭审的竞技性,使证据链条更稳固。完善对质权制度立法应凸显其作为基本人权层面的属性和功能,同时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例如继续健全证人出庭作证,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分流证人出庭需求,完善庭前会议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