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新时期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着严重的碎片化问题,集中表现在主体、目标、内容和过程四个方面,而以、专北分工为基础的组织体制、项目制供给方式、运动式推进机制是引发碎片化问题的内在根源。整体性治理作为一种应对治理碎片化问题的新治理范式,对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碎片化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整体性治理,需要关注公众环境需求、搭建环境合作网络、建立沟通整合机制、引入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培育互信合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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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