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事国以国家安全为由干涉或禁止交易已经成为中资企业跨境收购失败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英国、法国和德国是中资企业在欧洲最为青睐的投资目的地,从法律框架、机构设置、监管行业、审查门槛和应用情况等维度对三国外商直接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三国在实施安全审查上既存在共同点也存在明显差异。相较而言,德国目前的监管政策最为严格,英国则相对宽松,但无论中资企业在哪一国进行投资都应基于当事国的监管法规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交易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