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政府公共服务的视角探讨农地发展权价值的演化路径,旨在验证公共服务对农地发展权价值资本化影响及贡献程度,为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提供价值参考。本文基于全国35个大中城市2001-2017年动态面板数据,运用系统GMM方法验证了政府公共服务对农地发展权价值的外部辐射影响,从理论上阐释其形成机理遵循价值投入隐化与价值输出显化的逻辑,得出农地发展权价值更倾向于大部分归国有,小部分归农民(集体)所有的结论,并进一步推导出农地转化为工业、商业、居住用地之后二者分配比率。总体层面来看,国家在农地发展权收益中占五到六成,农民(集体)占四到五成。分区层面来看,东部与西部地区国家在农地发展权收益中占五到六成,农民(集体)占四到五成,中部地区国家与农民(集体)分配比例保持持平。最后提出丰富土地权利内涵、农民与集体内部发展权收益向农民倾斜、加快构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权以及财政上应向农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