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企业提供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已成为共识,然而披露的质量却不乐观,报喜不报忧的现象较为普遍。现在已有一些国家采取了强制性政策,而我国还处于自愿鉴证的阶段。我国的社会责任报告从2006年开始到如今经历了长达多年的历程,逐步地发展和完善,社会责任报告鉴证通过独立第三方鉴证机构,让这份报告变得更有价值,对于塑造企业形象和加强同公众的交流和联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主体进行鉴证目的性不同、鉴证机构质量参差不齐、鉴证法律条文未完善及对非财务信息重视程度不够都使得我们要深入研究社会责任报告鉴证,通过对鉴证主体出具不同的管理办法、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机构能力、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法规条例和提高鉴证机构对非财务信息重视程度来逐步提高我国在这一方面的整体水平,提高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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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