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坚持民主、实践民主、发展民主的重要成果,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指导意义,需要从四对统一关系的角度全面深刻地理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进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要求在立法过程中充分的听取民意,在条款拟制中体现民智;立法程序、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有序民主,并且程序设计的依归是实现人民群众利益;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又广泛、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以立法的形式确保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国家治理,对过程民主、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实质民主、直接民主、间接民主等各种民主形式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