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6]19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大量产生,不仅破坏资源环境,更影响城市安全运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全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