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办发[20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3月3日“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