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年初,有关部门在布置高校招生工作时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高校大类招生行为,高校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文件发布后,引发了众多专家学者的密切关注。大类招生与专业招生相对,指高校按照学科大类或专业合并进行招生,以增强招生的多元性和灵活性。实施这一招生改革的目的,是使不同背景、兴趣和能力的学生能够进入适合自己的专业领域学习,其主旨则是对过于刚性的专业教育的调整。从实施模式来看,各高校大类招生依据自己的学科专业数量与学科特点选择了不同模式:一是按学科门类招生,如按经济学类、机械类等若干大类。二是以跨学科模式:如经管法学类、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与工程类等。三是以高考文理分类招生,如文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以及工程实验班,而更大的类别则不分文理,如北大“元培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