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22年12月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张工2022年12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