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空间治理的视角对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国家规划与地方规划的关系特征进行了总结。指出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总体规划的层级传导是国家空间治理权的逐级落实,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传导是国家空间治理权向地方空间治理权的过渡。基于行政体系与规划事权的分析,提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基础层,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核心建立"一张图"系统,构建实施监督平台,作为向详细规划传导的界面。县、县级市和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模式和内容应有所差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侧重对全域的管控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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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