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内协议管辖制度的完善

作者:王琦; 陆建华
来源: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 27(02): 163-168.
DOI:10.15886/j.cnki.hnus.2009.02.007

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有关协议管辖制度的规定已经表现出了局限性,主要为:适用的案件范围较窄,协议形式过于单调,可选择的法院太少,难以体现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合意,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完善国内协议管辖制度,将涉外民事诉讼和国内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并轨,做统一规定,扩大协议管辖的适用案件和适用法院的范围,完善管辖协议形式,强化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合作,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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