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低工资制度”是维护分配公正的一项重要制度。对这项制度不仅需要从经济学角度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还需要从政治哲学角度对其公平性进行分析。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中,最低工资就是劳动者在必要劳动时间中创造的价值。在当代政治哲学研究中,罗尔斯的公平合作理论、德沃金的公平保险理论以及阿玛蒂亚·森所代表的能力平等理论分别为最低工资制度的公平性提供了3种哲学论证。政治哲学的分析不仅肯定了最低工资制度的公平性,也为“最低工资”应该依据“绝对”标准还是“相对标准”来设定指明了方向。依据罗尔斯的公平合作理论,“最低工资”应该依据相对标准,参照社会其他阶层的工资水平来设定。依据德沃金的公平保险学说和森的能力学说,最低工资应该依据“绝对标准”,参照特定社会中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来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