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未来数字文明重要基石的智能合约在区块链金融领域正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到创新实践之中,智能合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已成为学界必须回答的问题。外观表现形式为计算机代码的智能合约从本质上看承载着交易方的意思表示,在合同形式自由原则下,可以被理解为高科技背景下创新的合同书面形式。智能合约五要素结构实现了协议自动履行功能,改变了"履行具有不确定性"的传统合同履行方式。符合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智能合约自动履行具有合法性,但需审查机器意思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相符、机器意思与法律规定是否相符。中美两国都有接受智能合约的法理及法律基础,美国立法和司法先行于中国,在美国法的启示下,中国法可以明确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以回应蓬勃发展的金融科技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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