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此次修法中最大的亮点和创新。在原有《土地管理法》的框架下,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集体土地在很多情形下不能直接作为建设用途,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后由地方政府来统一供应,这便是地方政府高度垄断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征地供给模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就是赋予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在同一市场上的同等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