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敦煌文书S.1475《沙州寺户严君便麦契》记录了一位沙州寺户严君,他于某年四月十五日以家资杂物为抵押,向灵图寺借麦立契,约定当年秋八月还足。文书末尾,分别落下保人和见人的签名,其中便有“见人唐寺主”。唐寺主,正是当时的灵图寺寺主唐悟真。这份文书的签署不过是悟真作为寺主的日常工作,时间大约在大和三年至九年(829—835)之间(本文唐悟真作品系年参考齐陈骏、郑柄林《河西都僧统唐悟真作品和见载文献系年》,《敦煌学辑刊》1993年第2期),那时唐寺主还很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