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鉴定人的功能(一)知识的查明在德国民事诉讼法中,鉴定人应当为法官调查其所欠缺的知识,以便法官在涉争案件中能够正确地作出裁判。在通常情况下,基于书证、勘验和证人证言,案件事实能够被充分地查明,或者当事人对其根本并无争议。但是,仍然有必要获取特别的专业知识,以便认定比如被告基于过失的义务违反或者原告的与有过失。鉴定人的任务是,为法院提供调查所必需的经验知识,因为随后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