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与国企治理模式创新探讨

作者:王思阳; 邱国栋
来源:宏观经济管理, 2019, (12): 48-57.
DOI:10.19709/j.cnki.11-3199/f.2019.12.010

摘要

在知识经济社会中,公司治理向智力最大化方向倾斜已经成为公司制度演进的必然趋势。阿里及合伙人制的启示是,国企改革应依据中国情景、中国制度和中国智慧加快治理模式创新。对智力资本拥有关键要素的价值赋予其相应权利,将国资产权让位知识产权以达到国资国企获取资本增值和掌握关键技术等核心利益的目的。以系统视角分析"合伙人制"嵌入设计,国企混改引入非国有资本时,应考虑引入知识产权及其控制权。在公司治理上由代表智力资本的合伙人掌握控制权,国资大股东依据分时权变原则进行权利约束,发挥各种制度的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