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其中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职能有效衔接更具现实必要性。但基层实践中,该两大职能仍存在检察机关内部衔接不畅、与行政机关沟通不够、与司法行政和审判机关对接不足等机制衔接问题,从而引发诸如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中产生行政争议等状况,不利于公共利益维护实现最佳状态。基层检察机关应当从建立健全检察内部案件审查机制、打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壁垒、与司法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建立信息衔接机制等方面着手,完善两大职能衔接机制,促进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衔接。

  • 单位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