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1110"制度实施前后对家禽市场外环境禽流感病毒污染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实行"1110"制度对降低外环境禽流感病毒污染水平的效果。方法 2014—2015年对佛山市三水区城区活禽市场进行连续监测,以擦拭涂抹的方式采集环境标本,采用RT-PCR检测A型流感病毒核酸和H5、H7、H9亚型。结果实行"1110"制度后首季度活禽市场标本禽流感病毒阳性率为14.20%(2015年第一季度),明显低于"1110"制度实施前的25.49%(2014年第4季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他对应每一个季度2014年与2015年阳性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1110"制度实行前后活禽市场售卖用具标本禽流感病毒阳性率高于禽粪和笼具,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外环境标本中以H9亚型阳性率最高,均检出H5、H7、H9等不同亚型,并存在混合污染。结论三水区家禽市场实行"1110"防控措施初始阶段即明显降低了市场外环境禽流感病毒污染程度,但后续阶段的控制效果不持续,禽只售卖环节可能加大禽流感病毒交叉污染的风险,市场清洗消毒效果不明显。应加强家禽市场的升级管理,保证活禽市场"1110"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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