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幸福论伦理学"本身蕴含着深刻的张力,这在斯多亚伦理学当中表现得尤为典型。斯多亚德性幸福论伦理学被视为在古代捍卫道德的至高地位的主要旗手。但它究竟是某种道德中立的幸福论还是严格意义上的道德学,仍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斯多亚伦理学所推崇的"德性"的真实内涵是主体的自足强大意义上的幸福,这在关注对象、情感的地位、道德义务的排序等几个方面都与以人际道德为核心的伦理学不一致。思想史上可以看到各种在二者之间寻求一致性的努力,然而更多的调适工作还有待于学术界进一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