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确立了立项论证评估制度,但并未具体规定和展开。各地在探索立法立项论证评估制度具体化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走向,影响着立项的质量与效率。立法立项论证评估制度的地方优化必须要有概念框架的支撑。然而,何谓"论证评估",法律并未明确。从规范分析视角看,立项论证评估是指立法立项必须经过立项论证或者立项评估。其中,立项论证是地方立法立项论证评估的一般程序,立项评估是地方立法立项论证评估的特别程序。在此法律意涵下,从地方实际出发,对地方立法立项论证制度、立项评估制度予以具体化、规范化,以实现地方立法立项制度的精细化,助推地方立法迈入高质量立法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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