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化对涉案企业,特别是涉案上市公司合规建设的监管,确保“真监管”“真合规”,是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行稳致远的关键。当前,在涉案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的合规实践中,存在着办案检察官的监管主导作用发挥不明显、第三方组织监管薄弱、各方力量未能充分调动、涉案上市公司的主观能动性调动不足等问题。对此,需要从强化检察机关主导责任、推动第三方组织专业化、规范化履职、设立驻企合规监管团队嵌入式开展专业监管、构建涉案上市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体系等几个方面入手,通过建立一套系统化的合规监管体系,以防范“纸面合规”“虚假合规”。

  • 单位
    国家检察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