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2005-2013年青海省东部农业区14个县的雷电、雷电灾害、人口数量和生产总值等资料,采用《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 50/214-2006)中的雷电灾害易损性风险评估指标,分析了该地的雷电灾害风险及区划,该风险区划对青海省东北农业区防御雷电灾害规划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也是制定科学合理的雷电防护技术路线的重要依据:青海省东部农业区9年间共出现雷电3 801 d,最早出现在3月下旬,最晚结束在11月上旬,雷电出现最多地区为大通县;雷电灾害共出现47次,最早出现在4月, 10月份结束,发生最多在6月份,盛夏7月雷电灾害却少,西宁市和湟源县雷电灾害出现最多,湟中县雷电造成的人员伤亡最多,共伤亡11人,大部分在山间劳作的村民和牧民,与青海省东部农业区发生的其它气象灾害相比,雷电灾害最容易造成人员和牲畜伤亡。雷电灾害风险以西宁市为中心,向四周扩散逐渐降低,北部地区相对高于南部地区,西宁市、大通县遭受雷电灾害的可能性程度最大,乐都县虽然近9年没有上报的雷电灾情,但它的雷电灾害风险并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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