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22-0050013鲁教基发〔2022〕1号各市教育(教体)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局: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开展,切实发挥研学实践在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鲁教基发〔2020〕3号)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