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还没有引起实务界的普遍重视,主要表现为该项工作在各地发展不均衡,以及实践中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与被提起公诉的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数严重不成比例。作为一项新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一步丰富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手段,拓宽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具有节约司法资源、及时解决被告人刑民责任、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等制度功能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