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的人性目的概念

作者:杨东升
来源: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50(04): 83-93.
DOI:10.13885/j.issn.1000-2804.2022.04.009

摘要

“人格中的人性”概念是康德道德哲学的核心概念,但也是一个未经阐明的概念。对于它的内涵有人性解读与人格性解读两种,但是都面临着缺乏普遍性,循环论证,混淆实然与应然等问题,只有通过对人格与人性概念的解读,才能将它的内涵确定为具有实践同一性的自由任意。同时人性目的的论证也有待澄清,科斯嘉德的回溯论证并不成功,但同时也提供了一些值得借鉴的思路,由此出发,只有追溯到最高的自由概念才能说明人性目的的价值,它是自由行动保持其同一性的必然要求。最后,上帝对于人性目的的实践是必要的,但是它要与人性目的兼容就必须是立足于德性概念之上,它的命令是道德法则并且人对其的遵循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因而这个上帝的形象就是作为道德导师的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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