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经营罪在保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秩序上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近年来,由于新经济模式的不断涌现、兜底条款的不规范适用和对罪状要素的理解偏差,非法经营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日益呈现出异化扩张的现象,这种异化扩张的现象源自于刑事法律的稳定性与现实社会的多变性、刑法适用的谦抑性与刑法解释的多样性、罪刑法定的确定性与罪状要素规定的模糊性之间的矛盾。避免非法经营罪的滥用并使其回归理性,就必须坚持刑法在经济领域的谦抑,在适用兜底条款没有司法解释时,应当坚持按照相关法律文件实行"一案一报"制度,并准确把握罪状要素,进而保证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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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