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岳麓书院藏秦简(五)》卒令中的上事"散书"条中的"散",原整理者解释为"拆散"之意,受前文解释的影响,将另一条卒令"必皆散取急辞"中的"散"也释读为"拆散"之意。从词义与行文逻辑解释,两处"散"释读为"拆散"都会让律令文意不通,且两条律令互为冲突。本文通过对两则卒令的史学分析、文字考证,认为《岳麓书院藏秦简(五)》中的两处"散"当释为"摘要"之意,行文的"散书"则可理解为文书摘要,则两令文从字顺、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