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的产生曾经依赖司法判决完成,有了判决,才有了司法文明和法治文明的萌芽。司法判决也成为考察历代法律制度和现象的重要考据。在英美法系国家,作为先例的判决成为法律渊源。大陆法系国家,在先的判决和判例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官通过判决向具体的人阐述法律上的价值判断,判决由此成为使文本中的法律成为活的法律的手段。由于司法判决把法律带到了人们的生活中,于是人们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都被司法判决塑造于无形。司法判决还可部分地弥补法治自身的不足,柔化法治的刚性,遏制法治社会中的过于保守和激进,减少法治社会中的非理性因素,缓和法律对社会的过度控制。在中国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应充分认识司法判决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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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