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置社区的过渡性特点决定了其治理事务数量远远多于农村社区和成熟的城市社区。为了维持安置社区的公共秩序,基层政府采取了行政动员和社会吸纳相结合的混合治理策略,具体包括对社区干部的行政化动员、对半正式精英的组织赋权以及对非正式积极分子的社会吸纳。混合治理不仅实现了技术治理与情感治理的叠加,同时又能完成对居民诉求的快速回应和现代公共规则的输入。混合治理结构匹配了安置社区处于传统与现代、农村与城市的二元过渡状态,决定了安置社区内部既有现代化的技术治理和社区行政化需求,又有熟人社会非正式治理规则的运用。但混合治理结构中由于行政动员过于强大,从而限制了社区自主性和居民自治性的发展。安置社区中的混合治理要重新塑造政府主导下市场和社会的参与边界,更大程度地发挥社区的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