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必须建立在小农户经营的基础上,小农户的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存在着内生矛盾,因此需要通过构建良性有效的农业治理体系来实现二者有机衔接。本文基于关中地区两个村庄猕猴桃产业发展的案例比较,分析了地方政府与村社组织在产业发展与集聚过程中的不同作用路径及其产生的不同后果。在小农户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发展中,需要发挥家庭经营承包经营的主体地位,强化村社组织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上的统筹优势,同时要求在政府治理中分化出以公共物品供给为内容的农业治理职能,在小农户与市场之外发挥农业发展服务的职能,探索适宜小农户特性、符合农业经营体系原则、有益中国现代农业发展三重任务的农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