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归纳总结了公示语外译地方与国家标准名称用语的选取和演进规律;辨析了地方和国家标准用名关键词语"公共场所"与"公共服务领域","标识"与"标志","翻译"与"译写","标准"与"规范"的异同;指出"公示语"这一概念从推出到广为社会各界接纳是自觉约定俗成的结果,地标、国标定名选词要严格遵循约定俗成法则,进而有效传播与普及标准、规范,精准发挥其在跨文化交流中的指导与制约功用。通过对部分译写原则与词语译法的解析,明确提出公示语汉英译写不应仅拘泥于对原规则、原语原意的"忠实",更应以跨文化交际有效性为宗旨,精准服务于现实国家发展、语境实况与受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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