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我国特殊政事关系背景,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沿着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福利社会化两个维度,以职能、效率和机制为三条主线,不断推进社会化和市场化。近四十年的改革卓有成效,但始终难以平衡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以政事分开为目标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核心是所有权、经营权的处理。从产权及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检视其改革历程及存在的问题,根本上说是没有厘清政府、事业单位和社会主体的责权边界和利益关系,未能建立起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背景下,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要明确目标,从确立独立法人再逐步走向法人治理,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建民营机构的规制,打造现代型养老机构,从而切实履行公益服务职能,提高效率,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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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