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年产1. 5万t的木质颗粒燃料生产线为例,利用投资项目经济效果评价方法,计算木质颗粒燃料生产的投入与产出,估算发展木质颗粒燃料带来的经济效益;根据木质颗粒燃料与煤炭燃烧排放的文献数据,比较了木质颗粒燃料与煤炭的减排效应。结果表明:木质颗粒燃料生产项目的利润较高,静态投资回收期仅为2. 55年,内部收益率为82%,具有经济可行性。同时,开发和利用木质颗粒燃料能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和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

  • 单位
    福建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