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2年7月13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联合印发《关于三轮汽车国Ⅳ排放标准实施及产品准入相关要求的通知》。《通知》称: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修改单》,提出自2022年12月1日起,三轮汽车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执行标准第四阶段要求。为全面落实标准相关要求,经请示工信部及生态环境部同意,现将标准实施及在《公告》产品准入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