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护”原则是对涉罪的“两艾”人员实施有效羁押与监管的可行性的品质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制度保障与理念支持等诸多条件是可行性的基本特征。当前,我国有效羁押与监管涉罪“两艾”人员的可行性条件并非完全成熟。当可行性条件充分具备之日,亦是有关部门走出困境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