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践一直忽视被害人的地位。从社区矫正所依据的刑事司法理念可知,被害人应当是社区矫正参与者之一;从国外实践也可知被害人参与社区矫正的国际潮流。中国应当逐步推动被害人参与社区矫正,合理定位被害人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定被害人的地位,鼓励被害人以社会团体的方式参与到社区矫正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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