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碳排放企业碳减排是实现国家“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而高质量的碳信息披露是实现碳减排的重要前提。为了科学评价高碳排放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采用组合赋权—TOPSIS法,从可理解性、可靠性、可比性和相关性四个方面构建高碳排放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在指标选取上引入外部评价指标,结合国内外碳信息披露标准和政策以及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甄别评价指标。从209家高碳排放上市公司中选取连续5年(2017~2021年)披露碳信息且漂绿程度小于50%的33家高碳排放样本企业为研究对象,进行碳信息披露质量评价。评价结果表明:高碳排放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稳步提升,5年间总体向好;但仍存在碳信息披露质量参差不齐、漂绿问题严重、决策价值不高和可靠性不足等问题。基于研究结论提出提升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的四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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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