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合师范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通过自编《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评价标准征询问卷》,向安徽、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南、广西等省市高师院校的教师教育专家、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校长、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共30名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调查,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评价标准进行征询。对全体专家都认为合适的评价标给予保留,对存在异议的评价标准再与相关专家沟通,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修订,最终构建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指标体系只涉及42项能力"优秀"与"合格"两个等级共计84个评价标准的制定,介于"优秀"与"合格"之间为"良好"、达不到"合格"的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