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中国地方志的编修体例与理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以道光、光绪和民国时期川沙的3部地方志为例,可以看出:编纂者的主张从"明道"转为"纪事",史料来源与选择标准从"在事实上择良"转为"惟主张事实",对章目分类按照现实情况予以重新调整,章目次序的改变表现出地方志"从满足政府需求"到"反映社会发展",编修方法上表、图、论的使用更加频繁。这些变化体现出近代地方志编修理念的变化,视野上不再专注于地方一隅,而是从国家层面去认识和探讨地方社会的发展;著史角度除了从为政府提供地方的风土民情和社会发展等基本情况外,还主张针对当地所出现的问题提出必要的政策建议;地方志的功用不再局限于存史、资政和教化,还在"兴利"。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当代中国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