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绿色证券的监管已实现由"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的重大转变,证券发行取消了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由市场主体根据公开的环境信息作出投资决策。但实际上我国绿色证券监管面临着环境信息披露有效性不足、资本市场对环境信息的反应失灵、投资者集体理性不足等难题,亟待重整证券监管权力体系,再通过严格的环境立法和执法来规制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通过金融市场"惩罚"和环境违法处罚的两条途径,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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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